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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立案监督一起危害食品安全类案件

来源:南宁养生网 发布时间:2017-04-24

卤菜深受大众喜爱,走在街上,闻到卤菜飘过来的阵阵香味肯定有人想大快朵颐,但是很少有人会追问这香味是否正常,也很少有人知道,有的卤菜之所以香得过分,是因为里面添加了罂粟壳。

近日,建始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

今年4月份,建始县三里乡食药所依法对三里乡村民李某经营的卤菜店进行检查时,检测出该店的卤水中含有罂粟碱、那可丁、吗啡等物质。

随即,县食药局与三里乡派出所联合执法,对李某的卤菜加工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场发现130g罂粟果。

执法人员还对该店加工使用的三种卤水及待售的卤制品进行抽样送检。

经恩施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送检样品中均含有罂粟碱成分,其中2种卤水中还有那可丁成分,检验结果均不合格。

建始县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了解该案后,立即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并调阅相关证据材料,经审查认为:李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5月31日,该院向县食药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函》,建议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日,县食药局将该案移送建始县公安局。

6月13日,县公安局对李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悉,此案已是该院打击的第二件危害食品安全类犯罪。今年3月26日,该院还对另一起在生产、销售的卤制品中添加罂粟壳案件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等待他们的也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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